独家:谁给了徐州检察官拒绝上街执勤的底气
| 招商动态 |2016-08-31
日前,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发文,要求全市100多家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,派员协助交通执勤民警和协管员宣传交通文明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。28日下午,徐州市检察院通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声,拒绝为创建文明城市“扫街”。在100多家单位中,唯独检察院敢于公开拒绝上街执勤,是谁给了徐州检察官拒绝的底气?
“全国文明城市”,几乎是地方政府最翘首以盼的荣誉称号之一。自2003年中央文明委正式下发评选通知开始,这场自上而下的争夺“文明城市”的战役,在基层燃烧10多年,往往要拿出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动员,去全力争取。
徐州也不例外。多次召开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”,力争2017年心想事成。这一次,徐州市政府要求全市102家单位上街协助交警执勤,一直持续到2017年底。这102家,几乎囊括了徐州市所有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。其中就包括了徐州法院和检察院。
对于这样的安排,徐州市检察院是徐州唯一一家、甚至是全国唯一一家公开表示反对意见的部门。他们公开表示,拒绝安排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,不组织任何检察机关人员上街协助执勤。
徐州检察院拒绝创建指挥部的要求,依据的是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的《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》,其中第三条规定,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、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安排法官、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要求”。作为司法部门,法院、检察院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,法官、检察官是特殊而崇高的职业,甚至带有一定的神秘性。保证“两院”工作不受不必要的干扰,是保障司法独立、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条件,也是对法官、检察官职业身份和尊严的维护。两办出台这样的规定,正是对以往有些部门、有些领导随意对“两院”发号施令,动辄对法官、检察官指手画脚,向他们摊派招商引资、征地拆迁、行风评议甚至上街清理垃圾等任务之种种“乱象”的纠正。徐州检察院这次说“不”,可谓有理有据,往小了说是维护了尊严,往大了说是捍卫了法律!
中国搜索小编注意到一个细节,徐州检察院“拒绝上街执勤”的消息是通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。在我国,检察院是属于双重领导的国家机关,业务上是受上级院的领导或指导,而政治上是受地方党委的领导,在人事、财物上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制约。徐州检察院通过江苏省检察院公开发声,相信“拒绝上街执勤”已经得到江苏省检察院的首肯。
一方面有法律文书的白纸黑字,另一方面有上级领导机关的背书,徐州检察院才有了底气敢于说不。徐州检察院的做法,让人看到了检察院依法依规办事的态度,这也是一种法治精神的表现,虽然这一事件并不涉及司法案件,但只要检察院可以面对当地政府“有底气”,可以表现自己的独立姿态,就让人看到了司法公正的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