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二七区探索建立容错机制 为改革创新者撑腰
| 招商动态 |2016-10-24
近日,二七区建立了容错工作机制,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到极大调动。9月份,该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排名全市第一,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1个,投资总额678亿元。今年3月份,中央提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。
容错机制中,通过合理设置容错免责情形条件,打消怕出错的思想顾虑。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、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、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,把上级没有明确限制的探索试验中的失误、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,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。对党员干部不为自己、他人和单位谋取私利,且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、符合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、经过集体民主决策程序,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,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确保容错免责合理适用。
为支持党员干部忠诚履职,该区增加了主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、积极破解要素保障瓶颈、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处置、主动改革创新、创造性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市、区决策部署精神等免责情形,激励党员干部放手大胆推进工作。
为严格规范容错免责程序,确保责任认定客观公正,二七区明确,容错免责按照申请、核实、认定、暂缓、反馈、公开、备案7个步骤进行,单位和个人认为符合容错条件的,由所属单位党组织向容错议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。容错议事机构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,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调查报告,作出认定意见,并报区委、区政府批准。
该区规定,容错免责主要包括4个方面,即免予或减轻作风和效能问责,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中不作负面评价,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减少或免于扣分,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可以从轻、减轻或免予处分。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借着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、贪污受贿、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。
对确定容错的单位或个人,采取个别谈话、发函提醒等方式,指出错误和问题所在,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监督落实到位。对同一类问题频繁出现或同一行业、领域集中出现的易错情形,容错议事机构找出易错风险点和问题症结并警示提醒,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,防止类似错误和问题重复发生。